第2章(1 / 1)
舔狗与肉骨头
早上,白凝晨练回来,相乐生已经穿好衣服,准备出门。
她抚了抚他颈下的领带,摇头道:「这个颜色和衬衣不搭。」
相乐生从善如流地解下,由她将银灰色领带绕过他的脖子,整整齐齐地打了个结。
他低头吻了吻她的脸,提前打招呼:「我晚上早点回来吃饭。」
「好。」白凝笑着和他说再见。
衝了个热水澡,她赤身裸体地站在衣帽间一尘不染的落地镜前,看镜子中那个和她完全对称的影像。
在数十年如一日精心的保养下,脸看不出任何老态,盈盈浅笑的时候,还带了点儿少女的俏皮,很具有迷惑性。
丰乳、纤腰、翘臀、长腿,呈现出一种鲜花开到盛时的华美姿态。
她拿起黑色的及膝连衣裙,放在身前比划。
心里忽然生出一丝不甘。
美好的事物,必得受人吹捧、呵护,才能延长保鲜期。
而这具身体的观众,目前只有相乐生一个人。
而相乐生醉心于事业,对情事方面一向兴趣极淡,压根没有好好欣赏过她。
花下晒裈,焚琴煮鹤,难免令人觉得遗憾。
收回游走的心神,白凝穿好整套的黑色内衣,套上连衣裙,又在外面加了一件长款的姜黄色风衣,踩上高跟鞋出了门。
为着相乐生的仕途,夫妻俩很是低调,家里只有一辆丰田代步车,平时给相乐生开,白凝则选择坐校车。
走到拐角处,校车恰好停下。
「白老师早!」憨厚的司机师傅热情打招呼。
「早。」白凝笑着回应,一双桃花眼不动声色地扫了一圈,果然看见郑鸿宇坐在第二排右边的座位,热忱又小心地看着她。
平心而论,郑鸿宇皮相生得不错,斯斯文文,戴着副银边眼镜,气质儒雅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他的唇形特别好看,薄薄的两片,看起来十分柔软。
不知道亲上去,是什么感觉。
白凝微垂眼皮,小细跟踩在地上,发出清脆的哒哒声。
她越过郑鸿宇,往后排去了。
正值金秋,路两边种满高大的梧桐树,金黄色的叶子落了一地,微风拂过,像卷起一个绮丽奢华的梦。
透过玻璃窗的倒影,她看见一个人影走近,坐在她身边。
透明的饭盒,被两隻修长的手端起,小心翼翼送到她面前。
虾饺包得精緻,皮白如雪,薄如纸,肉馅从里面透出点颜色,引人食指大动。
白凝没有接,抬头探究地看他。
经不住她这样犀利的打量,男人的脸泛出薄红,伸出去的手,却始终没有收回去。
这个男人,喜欢了她很久。
当然,喜欢白凝的男人有很多。
但他知分寸,懂进退,幷不惹她反感。
若不是上周教师聚餐的时候,他喝多了酒,衝动之下对她吐露心思,或许,她到现在还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享受他对她的照顾和体贴。
而现在,窗户纸被捅破,她没办法再装傻,只好认真考虑应该怎样处理和他的关係。
终于,郑鸿宇撑不住,低声道:「白凝,快点吃吧,一会儿就该凉了。」
白凝大发慈悲地点了头,接过饭盒,指腹状似无意地蹭过男人的手背,立刻听到呼吸加重的声音。
她撩了撩头髮,掩去含笑的眸光。
「那篇论文你看过了吗?」郑鸿宇一边给她递筷子,一边发问。
「嗯,你改得很好,谢谢。」白凝不吝赞赏。
郑鸿宇鬆了一口气,又道:「我托国外的朋友另外找了一些参考资料,或许对你的研究课题会有帮助,下午给你送过去。」
白凝点头:「好的,麻烦你。」
郑鸿宇的手艺很不错,白凝吃了一多半,将筷子搁下,靠着窗户小憩。
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隙,她饶有兴趣地从玻璃上窥视郑鸿宇的举动。
只见男人做贼一样地用她方才用过的筷子,夹起剩下的虾饺,急切地放入口中。
这还不算完,他含着筷子尖,无声地吸吮着,喉结耸动。
白凝发现,看斯文守礼的男人失控,十分有趣。
她装作睡着的样子轻轻动了动,将两个人之间本就极近的距离缩减为零,肩膀隔着几层衣服,紧紧贴上了他。
郑鸿宇身体一僵,心虚地看向她,发现她还在睡觉,这才鬆了口气。
时间太早,坐校车的人很少,零零散散,无精打采,车厢里十分安静。
他的手几度抬起,想要做点什么,又不敢轻举妄动。
终于,校车驶入长长的隧道,目之所及,一片漆黑。
温热的手掌,终于包住了她的手。
文人的手,没有茧子,触感还不错。
他轻轻地揉捏,将手指插入她指缝里,前前后后摩擦,不多时便渗出紧张的汗水。
白凝的睫毛颤了颤。
只是这样程度的肢体接触,她的身下,已经开始湿了。
她当然知道,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。
可是,只是打打擦边球的话,应该也没关係的吧?
白凝往崩坏的边缘,迈出了第一步。
不管你信不信,我们人生中许多重大的事件,那些可能改变你一生的重要举措,可能就是像这样,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早上发生。
她歪了歪头,靠在男人温热的肩膀上,做出沉浸在睡梦中的样子,软声咕哝:「老公,别闹……」
綳紧的肌肉渐渐放鬆,男人大着胆子,抓住她的手指,放在唇边悄吻。
他的嘴唇,真的很软。
好像捧着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似的,他一点一点吻过去,舌头热情地卷住白凝的指尖,不停打圈舔舐,虔诚得令她有些想笑。
相乐生永远都不会做出这幅样子。
心理无比强大的男人,拥有着不容拒绝的掌控欲和令人心惊的庞大野心,方方面面都强势得可怕。
只有他玩弄别人的份,哪有他做低伏小的时候?
可女人,不管多么聪明睿智冷静的女人,也总有虚荣的那一面。
希望被人包围,喜欢被人吹捧。
如果对方像狗一样,唯你之命是从,拼命对你摇尾巴,那就更好了。
等手指沾满男人口水的时候,白凝的内裤也已经湿透了。
身体敏感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。
胸口微微起伏着,她嘤咛一声,做出即将醒来的模样。
郑鸿宇立刻受惊地停下孟浪的动作,从口袋里掏出手帕,消灭罪证。 独家整理310234876
几分钟后,白凝揉了揉眼睛,一脸无辜之色:「到哪里了?」
「马、马上到了。」男人磕巴了一下,耳根发红。
白凝摸了摸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,摸到了一点儿残存的湿意。
校车停下,她走在郑鸿宇前面,先行下车。
然后将婚戒放在鼻下,轻轻嗅了嗅。
微弱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,陌生而诱人。
湿漉漉的内裤紧紧贴在肌肤上,粘腻不堪,一股新生的花液,又涌了出来。
白凝确定,自己真的开始发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