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我本来就是神(3 / 14)
子躲着的掩体轮廓,无论怎么看,都是一个人类侧卧着的样子!
“吼!”
新任的狮王吼叫一声,以作试探。
有一点很奇怪,它没能在这个人形“土堆”上闻到人类的气味。
狮王对自己的嗅觉非常有自信,它甚至能隔着几公里就闻到母狮子们是否在发情。
那个人形“土堆”不仅没有人类特有的气味,还有一股淡淡的植物香气。
母狮子们在一旁低吼,它们并不是来助阵的,它们只是在警告雄狮,不要伤害它们的幼崽,即便它们知道,这样的警告对雄狮来说就是个笑话。
就在这时,“土堆”动了。
不仅动了,还说话了:“啊……疼疼疼疼疼!”
钱松从土里抽出一条胳膊和一条腿,双手在地上吃力地一撑,缓缓坐了起来。
妖丹形成后,他土遁了一千多公里,远离了瓦坎达那个是非之地。
土遁术,也是来自大妖的传承,算是基础法术之一了,使用土遁的前提是拥有法力,而如今渡劫成功的钱松,生出了妖丹,自然也就有了法力。
两只小狮子龇牙咧嘴地后退了两米多,显然它们是被钱松这个突然活过来的“土堆”吓到了。
钱松同样也被吓了一跳,被那道,被那道强弩之末的天劫劈晕,昏迷期间,满脑子都是妖丹爆炸时惊鸿一瞥的那只青狐,没想到醒来后会被群狮环伺,出于以前还是人类时的本能,他感到了危险。
“吼!”
雄狮又低吼了一声,然后远远地绕着钱松走了一圈。
好个狡猾的孽畜,它很清楚,如果人类手无寸铁,战斗力甚至都比不上一头疣猪。
现在,它很确定,钱松就是手无寸铁,没有利刃,也没有那种会冒火的可怕武器。
周围是刚刚收伏的狮群,作为新任狮王,它必须立威。
再没有什么比在狮群面前杀死一个人类更能立威的了。
于是雄狮就扑了上来。
那张足够咬下一颗大西瓜的血盆大口,可以轻易咬碎野牛腿骨的可怕利齿,朝着钱松的头脸咬去。
“啊啊啊!”钱松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,就被狮子扑倒了,本能地偏开脑袋,狮子咬到了他的肩膀上,锋利的犬齿直接扎透了他的肩膀,
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,也没有什么骨骼断裂的声音。
雄狮的这一大口,不像是咬在了血肉之躯上,更像是咬穿了一块大萝卜,并没有血流出来。
钱松“啊啊啊”的惨叫声,也变成了“啊?”的疑惑声。
“啊?就这?”
并没有人来回答他的疑问。
咬住他肩膀的雄狮突然剧烈抽搐起来,就像是一只咬断了高压电线的仓鼠一样,剧烈的颤抖,四肢抽搐,喉咙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。
“难道我有毒?”这是钱松心中再次生出的疑惑。
很快,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——他的肩膀被咬穿的地方,像漩涡一样,源源不断地从雄狮体内吸取着一股股暖流。
钱松不知道这股暖流是什么,总之很舒服,非常舒服,比蒸桑拿还要舒服无数倍。
得到了部分大妖传承的钱松,很快就意识到了此时此刻的情境,应该就是传说中的“妖精吸取精气”了。
不管是什么动物,只要活着,身体里每时每刻都会翻涌着“血精之气”,而这头年轻的强壮雄狮,体内的血精之气可比五六个成年人类都要旺盛,所以足足四分多钟后,这头雄狮才断了气,像是晒足了180天的腊肉一样,瘪了下去。
钱松推开压在身上的狮王干尸,站了起来,舒服地伸了个懒腰,一边走一边嘀咕道:“狮子啊狮子,你可别怪我,是你咬的我,不是我咬的你。”
他双目中泛起一丝血色,有些贪婪地环顾一周,母狮早已带着小狮子们躲得远远的了。
吸取人畜的精血之气,是妖怪的邪道修炼方法,根据大妖的传承知识来说,这种方法在修炼前期进度很快,但却后患无穷,具体怎么个后患无穷法,因为传承缺失,钱松也不知道。
深吸一口气,让自己头脑清明一些,钱松将嗜血的欲望压了下去。
平静下来的他,又想起了妖丹爆炸时的场景,又想起了那只青狐,淡淡的悲伤萦绕在心间。
他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,让那真灵未泯的大妖那样帮他、救他。
现在想来,一切都太巧合了。
天劫之下,他一个小小的紫薯精,绝无幸理,却意外穿越到了这个漫威世界;
追过来的天劫同样很轻易就能搞死他,就算是大妖的妖丹,也是螳臂当车,可是很巧,他穿越的时间点,正好就是灭霸凑齐了无限宝石之后,大妖妖丹利用雷神丢出了无限手套,利用无限宝石的力量进一步削弱了天劫的力量;
最后,大妖妖丹才有把握通过自爆,来作为钱松最后的保护伞,在挡住天劫余威的同时,留下最后一丝劫雷,去帮助钱松改造身体,生出妖丹。
一切都那么严丝合缝,一切,都那么义无反顾。
那青狐在最后一刻,究竟对他说了什么呢?
“百年相伴,始终无言。至少,也让我说一声谢谢啊……”草原的风,把钱松的呢喃,传得很远。
对钱松来说,来到这个漫威世界,相当于,印章的一角碎掉了,是用黄金镶补上去的;
以上这些东西吐出来后,又全被橘猫吞回去了,只留下一条项链,项链是银色的,项链的吊坠是一颗小小的眼球,看上去像猫咪的竖瞳。
这颗眼球像是活的一样,金色的瞳孔像太阳一样,发散着金光。
鸡肉剁成泥,加50克玉米搅拌,搓成小丸子,烤箱180度烘烤20分钟;
胡萝卜、土豆煮熟搓成碎末状;
水中倒入蛋清和玉米粉,加热3分钟后,取出跟蔬菜泥混合;
将鸡肉玉米小丸子点缀到蔬菜饭上,摆盘,齐活儿!
钱松端着盘子,笑嘻嘻地走出厨房:“小猫咪!吃饭咯!”
在走进客厅的一瞬间,钱松只觉得一股暖意袭来,如沐春日。
奇怪地看了一眼空调,明明没开啊。
把餐盘放在小桌子上,再把橘猫从沙发上抱起,放到桌子上,让它吃饭。
这是钱松的习惯,这地上是瓷砖,在没有猫毯子的情况下,他不会让猫咪在地上吃饭,因为猫儿的肚皮贴在冰凉的瓷砖上,有可能导致腹泻拉稀。
看着猫儿吃了几口,钱松还是无法忽视那股暖流——室内温度都将近30度了,是谁都无法忽视。
他的目光在客厅里梭巡几遍,发现了一条项链。
项链的链条没什么特别的,神奇的是它的吊坠,钱松感觉到的暖意,以及整个客厅的热气源头,就是这个猫眼一样的吊坠。
项链就搁在沙发的扶手上,因为昨晚在这沙发上坐了好一会儿的缘故,他确定这里原本是没有项链的。
钱松狐疑地看着它,又看了看桌上吃饭的橘猫,这屋里头就只有他俩,所以很明显,这条项链是这猫儿搞出来的。
普通的猫儿会把项链叼到沙发上吗?
可能吧,有些生性活泼的猫儿是会这样的。
可是,普通的猫儿能找到这种一看就是异宝的项链吗?
呃,也不是不可能,猫咪们的内心野性难驯,经常从外面叼东西回家,也许它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宝贝,只是因为这玩意儿很暖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