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双胞胎(4 / 9)
,她为什麽这麽关心锈城,以及……她为什麽要亲我。
但现实是我们从酒吧走出去的路上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。剧院最近的演出,论文的进度,看了什麽新电影。张曼仪说最新上的那部大片无聊透顶,开拓新星球的劲让人想起当年西方人开拓新大陆,不知道为什麽票房这麽高,我说经济越萧条,人们就越喜欢看这种东西。
新大陆好啊。新大陆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。
大路光秃秃的,地上全是斑驳的水渍和乾涸掉的痰印。有个人忽然从绿化带扑出来,抱住我的腿,我一惊之下甩了他一脚,他立刻仆倒在路上,开始嚎啕大哭,呕吐物从他脸边流出来,刺鼻的酒气。
原来是个醉汉。
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叫救护车或者去问一声他为什麽这麽伤心,就见那个醉鬼掏出手机,开始朝电话那头骂骂咧咧,内容无非是对方为什麽不肯见他,为什麽抛弃他,他有那麽值得恨吗。我看了他一眼,衬衫加领带,再加那台品牌手机,应该不是流浪汉。p城惯常都会把流浪汉清理到附近的城市去,何况最近马上又要开大会了。这座城市总是在开会。开会把一些本来不在这座城市的人聚集到这里,把一些原本在这里的人驱赶出去。
「要是我哪天像他一样,你也这麽看我麽。」
张曼仪注意到了我在看那个醉汉,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。我说怎麽可能呢,你酒品还是不错的,至少刚才也没有从三楼跳下去给酒吧老板制造惊吓啊。张曼仪没有再说话,我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她的表情,也没有任何不对劲。但为了防止她真的哪根筋想不开,我又补了一句:「你要是真担心哪天喝大了发疯,喝酒之前记得打电话喊我来接你。」
「要是我不跟你走,还叫你和我一起睡马路呢?」张曼仪转过头来假装认真地看我,眼睛已经是促狭的弧形了。
我迅速想起来小时候我老舅跟我说过的一个溺水救人技巧。我舅那会儿退伍不久,刚从河里捡了个小孩出来,孩子的父母千恩万谢地提了腊r0u来谢。等他们走了,我舅说,谢天谢地他们没怪我把娃敲晕。我说你捞人怎麽还敲人脑门呢?我舅说,这你就不知道了吧,溺水的人慌乱的时候会紧紧抓住一切可以捞的东西,救命稻草你知道吧,再会游泳的人,给这麽sisi箍住了,也是个动弹不得,两个人一起做沉si鬼,捞人要从後边捞,要是他扑腾,你就先给他敲晕了,再拖上去,敲成脑震荡,总好过命没了。
但我不能说我会先敲晕一个醉鬼把她拖回家去。我说:「那我们就睡马路。」
张曼仪笑起来,眨了眨眼,没有说话,只是抓住了我的手。她偏过头去的时候,黑se耳钉反s了一道街边的灯光,仿佛戴着一把小小的匕首。
这大概是那一阵子我感觉最接近张曼仪的时刻。
不再联系张曼仪的最初几天,我每天都尽可能待在外面,图书馆,咖啡厅,公园,一切有人的地方,一边写论文一边打一份兼职,然後去跑步,甚至开了健身房月卡。等到忙得头昏脑涨、筋疲力尽再回宿舍。楼上的男生再也没有吵闹过,可能也离校去实习了。我居然开始想念他们。宿舍太安静也不是什麽好事,那种巨大的如深海一般寒冷的si寂,会让我陷入溺水状态,想发资讯给张曼仪找根救命稻草。但这是不对的。我自己有问题,不该让别人做我的救命稻草。何况张曼仪有自己的快乐人生,要不是那只蟋蟀,她这样的人,本来不会和我产生任何一点关联。
脚受伤以後,我没法再在外边疯跑,在宿舍里待着养伤的一星期,我的jg神状态每况愈下。尽管我也很清楚这没什麽大不了的,摆在我面前更要紧的事是写完论文,然後趁着春招赶紧去找个实习,看能不能留在p城工作。至今为止我的人生没有遭遇什麽伤筋动骨的重大挫折,考研考上了,导师挺好的,父母开明,同学和睦,没失恋,连崴脚都是最轻的伤。我知道只要按部就班走下去,我的未来应该也会顺利,到底有什麽呢?即使留不在p城,我也会回家端上厂里的铁饭碗,然後找个人结婚生娃,过上我妈给我规划的幸福人生。
只是心脏总好像包着些什麽危险的东西,不敢去细想,生怕它内里已经全部腐蚀坏掉,只要揭开一个小角,如同《美国末日》里一般巨大的真菌寄生树便会刺破x腔,连带我整个人一并吞噬掉。
春天大概是来了,我有天眼角看到窗外有个四爪怪兽的黑影,扭过头看,发现是一只珠颈斑鸠,嘴里衔着一根两边开叉的巨大树枝,我看着她,她也歪着脑袋看看我,然後扭头扑翅膀飞上楼顶去了,大约要在那里筑巢。珠颈斑鸠这种生物,真是对住家选址没有什麽追求。
不知道为什麽的我忽然想起了蟋蟀。如果有朝一日攒够了钱,告别刀头t1an血的日子,她会想要安顿下来,给自己一个家吗?
想到蟋蟀的时候我忽然福至心灵,意识到了一个问题:我一直以为张曼仪关心的是锈城的故事,但按照常理,一个地方的故事走向会掌握在有权决策它未来的大人物手里,为什麽张曼仪找到和给我讲述的资料,大部分都不是关於龙哥,或者什麽矿车帮、「铁矿」老大,或者市长迈尔斯,而是关於一个保镖的?为什麽故事的nv主角是蟋蟀?
这是一个巧合,我们碰巧能够看到的资料都和蟋蟀有关,还是张曼仪就是在有选择地寻找和讲述与蟋蟀有关的故事?
如果是後者,为什麽?张曼仪为什麽这麽关心蟋蟀?只是因为她第一次接触锈城故事,找到的资料就是关於蟋蟀的吗?
楼下那棵光秃秃的树也笼上了粉se薄雾,大概是满树的花吧,我看不太清,我的视力也下降了。一星期过去,存粮接近耗尽,我托了一个还在学校的同学帮我买一些速食。她敲门把一堆速食面自热米饭拿给我的时候,还给了我一袋麦当劳,说是最近买一送一,她顺手给我也带了一份,当然,需要我和她分担初始套餐的费用。
我谢过她,打开麦当劳的袋子,发现那是个儿童套餐,里面还有一个赠品玩具。我掏出那个玩具,立刻感觉血ye冲进了我的眼眶——
那是一个nv武士形象的乐高积木,寸头,但能看出nvx特徵,穿着黑se贴身武装,背着轻机枪,手按在腰间的手枪上。
这到底是一种心理学的「注意力效应」,还是说张曼仪的猜测是对的,我的的确确就是一个天启的「渗透者」?
我把积木翻过来,底下写着积木的英文名,编号和出厂日期:
rachael,1003457,0301
我一时兴起,把这串资讯都输入到了搜寻引擎里。出乎我意料,它导向的并不是生产公司的主页,而是一个[人物故事介面],我点进去,黑se的网页,扉页有四个银se的大字:零号任务。
什麽零号任务?
我的眼睛睁大了,出现在动画介面里的卡车,印着一个锈城的菱形。
卡车里坐着蟋蟀,她没有在夫人身边。她的传输器接到了卡龙的任务,让她立刻到指定地点和其他队员汇合,去执行一个「零号任务」。任务是什麽,在哪儿,没有多余的资讯解释,她已经不是小队长了,传输器只有接受任务的选项。
卡龙根本就没有在意把蟋蟀调走後夫人安保的问题。
好在夫人也并没有十分在意,只说有双胞胎保护她和塔狄,让蟋蟀赶紧出发。蟋蟀不知道夫人是不是已经习惯了,这麽多年,外面传说都说是龙哥手眼通天,举手投足便能灭掉一个帮派,把各系生意经营得有声有se,但自打跟随夫人以後,蟋蟀才明白夫人当年和龙哥许诺的「一本万利」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