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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0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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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王谋的这一剑却带着沙场的血腥气扑面而来。

容绪摔倒在地,宝剑呛然飞出老远。他呆愣地看着自己流血的虎口。

王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:“吓破胆了罢小子,打仗不是什么逞威风的事,我到现在也只打过两次战,还是去广原岭剿匪,都还没有真的打过边关的硬仗。你这点斤两,敢去边关?”

“那我拜师练剑一年,再去!”容绪不甘地忿忿道。

但他话音未落,忽然只觉得脸颊一凉,紧跟着鬓角的几缕发丝簌簌落地。

锋利的剑刃沿着他光洁的脸颊往下滑去,他几乎能嗅到剑刃上毛骨悚然的血腥味。

他一动都不敢动。

王谋抬起剑尖,毫不留情地挑起儿子的下颌,逼迫他抬起头来。

他的眼睛生就多情,即使是心中满腔郁愤,眼角眉梢却依旧唯见风情,没有半分的威慑。

王谋不满地皱起眉,一字一句道:“凉州军虎狼之师,不收伶人军伎。”

军伎这两个字从父亲口中说出来,容绪当场整个人都被冻住了。

莫大的羞辱让他咬牙切齿,不管虎口还血流不止,拼了命扑向他的剑。被王谋一脚踹翻在地。额头狠狠磕上了香案的角上,一缕鲜血沿着脸颊淌下。

“记住,离开了王家,你什么都不是!”王谋收剑入鞘,

走到门口他想起什么,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,扔给容绪,“你给我在这里闭门思过,如果想通了,就给我去铺子里当掌柜吧。”

说完轻蔑地看了他一眼,门关上了。

谢映之叹息了一声,他明白了,容绪为什么对萧暥如此的执著。

那人生就一双含烟藏媚的眼,风流恣逸之态远胜于他,但却丝毫不显柔弱,相反,那双眼睛妩媚中透着威压,隽妙中生出峥嵘,竟有一股摄人的杀伐之气。

他着迷萧暥倾世的容颜下,竟是要让王谋曹满那些人都怵目胆寒的一身铁血。

这种滋味太过奇妙。

所以在容绪看来,这小狐狸越凶,越野性难驯,就越让他越激动不已,越欲罢不能。

把他攥在手里,就像是把着玩一柄绝世名剑。

醉里挑灯看剑之时,用柔软的丝绸擦拭那锋利的坚韧,用价值连城的珠玉装点那精美的剑鞘。

若论士林之中的雅趣,还有更甚于此吗?

他不计成本,为萧暥造尚元城,金钱上予取予求。他是看准了萧暥这小狐狸穷,只有饿着,才会搓着爪子好好说话,让他穿裙子也行,给他造个金丝笼子也行。一副大英雄能屈能伸,脱了裙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无赖样。

当然,容绪狎昵的心思也是半点没有少,玩味的戏法越来越丰富,趣味越来越诡谲。

谢映之颇为无语地瞥了一眼案上那一盘子白玉翡翠玛瑙做的瓜果,继续问道,“所以在此之后,你就开始经营脂粉铺子了。”

容绪点头,“我没想到他还特地知会了凉州牧曹腾,凉州军绝对不会收我,不但是凉州军,因为他参与过广原岭的剿匪,在军中也有些故旧,没有一支军队会接受我,甚至我若不放弃从军的念头,连盛京城也出不了,他和四门的守官都很熟。”

谢映之知道,王谋是个厉害的角色,朝中军中都吃得开。

“之后呢?”谢映之问。

在玉壶冰泉的作用下,容绪目光迷离地看着眼前的人,仿佛是看着浮光掠影的过去。

容绪迫于无奈,有些郁闷接手了胭脂水粉的铺子。

一开始他觉得父亲把这个铺子交给他,纯粹是为了羞辱他。但渐渐地,容绪发现这是个好差事,因为他十七岁了,来购买胭脂水粉的大多是大户人家的丫鬟,或者小家碧玉。既然仕途无望,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,他干脆和这些女子花前月下耳鬓厮磨。

他外表俊美,资质风流,说起来话温文尔雅,又擅长撩人巧技,流盼发姿媚,言笑吐芬芳。

姑娘们都为他着迷,不知不觉连铺子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。

起初他调制胭脂花粉只是为了哄姑娘开心,但他与众不同的技艺也在这个时候被发掘出来,他调制的胭脂色彩或妍丽或娴雅,都是浓淡皆宜,他磨制的水粉细腻如瓷,还带着他袖间雅致的熏香。他善于描眉画眼,插花弄玉,都是顺手拈来风流自成。

很快他风流雅致的名声就传开了,那些高门大户的小姐们都不惜装扮成侍女,偷偷去他这铺子挑选胭脂花粉。

那时候容绪那是只有十来岁的少年掌柜,又音容皆美。一来二去间,他这间脂粉铺子俨然就成了盛京城中才子佳人的造访之地,他干脆在铺子后辟了一间雅舍,因为是在脂粉铺子后,就名为朱璧居了。

王谋没想到容绪在经商方面竟然如此有天赋,将商会更多的铺子给他打理。不出三年,容绪已经成了盛京商会的实际上的会首。每天手下流过帝国的黄金和钱粮货物不计其数。

加上他品貌甚佳,交游又广,在当时的盛京城里,风流博雅的名声也广为流传。

那又如何,他依旧比不上王戎那个武夫。

当时的王戎已经跟着王谋前往广原岭剿匪了,虽然第一场仗就被打得找不着北,丢盔弃甲,但是回来居然还娶到了丞相家的长女。

在容绪眼中,王戎其实就是个莽夫。他冲动,自以为是。但是即便如此,他也可以和丞相的女儿联姻,贵不可言,王家最终是要交到他的手中。

王戎是嫡长子,继承爵位他本也没什么好抱怨,但是王谋的其他几个儿子也都早早定好了官职和委派。

只有他,他最聪明,天分最高,却只能打理王氏的生意,做着最多的事情,获得的褒奖和青睐最少。

他逐渐意识到这个世道,一切都已经在出生前定好了,他做得再好,也就是成为盛京商会的大管家,成为他所有兄弟的钱袋子。

他们张口闭口找他要钱,要拨出银两去买通铺路、上下打点。要准备豪奢的彩礼去迎娶盛京城里门当户对的千金。

他十九岁了,王谋却丝毫没有为他说一门亲的打算。

他开始明白,在王谋眼里,他也就是个盛京商会的管家,烟花女子的儿子,身上有摆脱不了的脂粉气。王家始终都没有承认过他。也永远不会给他一个前程。

他开始放浪形骸,离经叛道。钱赚得快,花得也快,由于他出手大方,为人豪爽,又有很多新鲜的玩法,很快有一大帮公子哥儿跟着他。京华才子名门佳丽都围着他团团转,他自己喜新厌旧,每天身边早上相约出去游玩,和晚上一同归来的,绝对不会是同一个人。

但是因为他能赚钱,王谋也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只要他不要做得太过火就不去干涉他。但是他还挺能耐的,居然骗得了长阳郡主的芳心。

郡主是皇帝疼爱的表妹,真正的金枝玉叶。

当时他的姐姐王妁刚刚成为夫人,他第一次跟着姐姐进宫,把幽帝哄得当场要封他为御前郎官,还把幽帝的表妹长阳郡主迷得魂不守舍。

这是王谋原本都想不到的好事,郡主下嫁之后,容绪似乎终于在王家有了一席之地。

照理容绪应该安下心来,一边用心仕途,一边把这个金枝玉叶的妻子好好供起来。只可惜他早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了。

郎官他不要当,深宫里陪伴着皇帝的日子如履薄冰,而且他生性风流,皇宫里的女人都碰不得,绿了皇帝是要杀头的,而宫里的男人,除了皇帝就是宦官,无趣得很。

于是,十年风花雪月,他从中原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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