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3节(2 / 2)
其实既然无法通过“亲属经商”给李至刚定罪,那么他们也没掌握什么李至刚直接受贿滥用职权的罪名,所以眼下并没有太多争议。
在三位堂官最后沟通一次过后,开始宣读。
“本案的核心在于李至刚亲属是否经商,经过锦衣卫提交的证据表明,李至刚与妻子虽因无子而休妻,但多年相伴,感情甚笃,不忍抛弃妻子令其衣食无着,故租住房宅,以洒扫等劳作相抵,并不违背《大明律》相关规定。
另外,李至刚前岳父经商的确存在古董售价过高,经评定后远超市价的情况,但无证据表明与李至刚有任何联系,仅以平抑物价勒令其不得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出售古董。”
三法司经调查证实,前礼部尚书李至刚并未涉嫌收受贿赂,且在任职期间并无滥用职权证据。此案的证据不足以支撑判处李至刚之前被诉罪名,且鉴于此案牵扯重大,影响广泛,因此三法司会审结果,将于《明报》刊登。”
宣判结果公布后,姜星火放下手中厚厚的笔记,第一个站起身来说道:“恭喜李大人。”
紧接着很多参与三司会审的中层官员也纷纷恭喜李至刚。
看着刑部的两位侍郎,姜星火也是笑了笑。
姜星火并不担心接下改革盐法,会有什么太大的差池。
因为“李至刚案”的结果,注定会成为大明司法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。
《大明律》的漏洞多的是,如果刑部坚持不改盐法,那么以后他们要面临的问题,可就比坚持这件事还要麻烦的多得多,毕竟法律总是有漏洞的,现在还不让加修正案,而刑部拿着太祖高皇帝祖训,坚持所有人不能改动,那最后遭罪的,还是自己。
所以,姜星火断定,李至刚被释放后,刑部手上没牌了,主动权现在已经到了他的手中。
自己可以慢慢给刑部施压,推动大明的司法体系改革。
同时,朱棣那边用建立审法寺来分权,显然也早晚会让刑部放弃抵抗。
一旦推动了《大明律》成为天宪,并且可以定期修改天宪,再加上条例法令的补充,那么后续他做很多改革动作,都有了依据。
毕竟,这都是按照《大明律》体系办事了。
名不正,则言不顺。
姜星火现在要做的,就是把这个“名”给正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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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至刚被无罪释放后,整个南京城都炸锅了,谁都没有想到李至刚案竟然结束的这么干脆利落,而且消息灵通的官员,都知道这件事从始至终都是国师在策划。
说白了,这就是变法派与坚持不变法的刑部之间的庙堂斗争。
李至刚一开始就是卷入了上一次庙堂斗争,充其量就是被当靶子打了罢了,可现在他却正经翻身了。
而姜星火破局的手段显得非常奇怪,但却不失聪明,他采取的方式很特别,那就是直接找《大明律》的漏洞,这样一来,许多官员都自觉地在家里准备了一封休书,以备不时之需。
三法司简直头皮都要炸裂了,人人这么搞,以后怎么《大明律》可就被玩坏了。
而且,这还远不止事件的结束。
紧接着,扬州知府王世杰被商人起诉的案子,也披露了出来。
王世杰是姜星火从常州府同知的位置上,一手提拔起来的,姜星火当然要予以反击。
而且开中法养出来的怪物一般的各大盐商集团,正是阻碍变革盐法的幕后推手,不管是刑部的不配合,还是针对王世杰的起诉,都是表象。
而暴昭余党,在其中起到的作用,反而微乎其微。
茅大芳虽然依旧逍遥法外,但在大明帝国的高层看来,不过是早晚会被逮到的跳梁小丑罢了,这次钓鱼不成功下次还能钓到。
很快,针对盐商的清查行动就开始了。
黄淮布政使司和南直隶各地的官府,同时收到了清查贩卖私盐的命令。
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,不得不说,私盐这行当,利润真是高的有些吓人。
朱棣在知晓金额后勃然大怒,当即命令都察院彻查参与走私的盐商们的罪证,同时派遣锦衣卫一路追查,一旦发现与贩卖私盐案件有牵扯的官员,立刻捉拿归案!
这一番雷厉风行的行动下来,短短不到十日的功夫,南直隶和黄淮布政使司,便有近二十名官员落网,其中不乏都转运盐使司衙门的核心人物。
按照明代的官制,负责盐政的主要是都转运盐使司,基本都是在沿海地区,也就是两淮、两浙、长芦、河东、山东、福建,而各地的都转运盐使司下面又有分司划片负责各大盐场,各大盐场由盐课大使具体负责盐的开采等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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