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节(1 / 2)
何剑秋将车开进乐山烈士陵园的时候,雨下得正大,偌大的停车场空空荡荡,看不到他人的身影。
平时出现场时他们基本上都穿警用雨衣,也因此直到何剑秋准备下车时他才想起车上没有伞,不得不小跑两步进了门房,问守陵人借了一把。
“何队,下次让您太太给您在车上准备把伞吧,咱们这儿就是雨多。”
守陵人也早就认识他,除了伞,还给了他一瓶二锅头:“按您说的,我平时都会给他倒一瓶盖,现在这瓶就快见底了,何队您就全拿去吧。”
“好。”
何剑犹豫了一下,还是没有告诉守陵人他已经离婚了,只是撑着伞慢慢走上灰白的小路,路上不忘看了一眼微信。
他和白央约的是下午四点,他请了一天的假,时间上还来得及。
何剑走快两步,很快就在一众灰白的墓碑里找到了一处不起眼的方碑,就像守陵人说的,墓碑前搁着一只小小的白酒杯,如今里头盛满雨水。
身为缉毒警察,新闻媒体上很少出现他们的照片,也就只有在烈士陵园这样的地方,这些逝去战友的照片才会被鲜明地印在汉白玉上。
一转眼,何剑秋已经从警十年,而他从缉毒调到刑侦才刚满一年半,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。
“说好一起退下来回国喝酒吃小龙虾的,结果你倒好,早早当神仙去了,小龙虾也没得吃。”
何剑秋伸手拍了拍潮湿的墓碑,想起他的师弟去世时才只有二十四岁,要是在国内,也就是刚刚毕业找工作的年纪。
那一年,他们一起在金边卧底做下线,何剑秋化名何剑,师弟则叫阿辛,两人负责潜入当地的贩毒组织,里应外合将交易地点提前通报给联合专案组。
然而,就和许许多多悄无声息倒在禁毒一线的公安烈士一样,阿辛最终没能从金边回来。
在最后的任务里,他选择暴露自己保住同僚,最终,何剑秋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淹死在了一个窄小的鱼缸里。
直到很久之后他成了山城支队的刑侦副队长,那个鱼缸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在何剑秋的梦里,阿辛在水里睁着眼睛看着他,嘴巴一张一合,像是在让他带自己回家。
有好几次,何剑秋甚至已经梦到过自己不顾一切地扑上去,而在枪响的时候,他醒过来,恍恍惚惚间,只觉得自己已经有一部分跟着师弟一起,早早就死在了异国他乡。
因为天生一张娃娃脸,何剑秋在这十年里反反复复地扮演过很多个失足青年,然而,自从从金边回来,他就再也没有用过何剑这个化名。
直到,这回他在辖区里做了一个小小的潜入任务。
“说起来那年,你应该快过生日了吧,我记得弟妹和我说过,你的生日在秋天,枫叶都红了,她还说要等你回来和你一起吃蛋糕的。”
何剑秋说着,从袋子里拿出一块切得规整的奶油蛋糕,上头没有任何繁复的装饰,就只有雪白的奶油堆叠。
缉毒十年,何剑秋见多了不干净的人和事,而他所知道的,真正无暇如纯白奶油一般的生命,却大多都早早凋零在了黑暗里。
“当然是要纯白的蛋糕啊!你在想什么!”
站在墓碑前,何剑秋忍不住想起起不久前,白央在和他打电话时用了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:“虽然我们做蛋糕的都是颜狗,天生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,但是这种追求还是有的,越纯粹的东西越要配纯粹的蛋糕……只有奶油的那种。”
眼前浮现出老板那张一提到甜点就煞有其事的脸,何剑秋不禁笑出了声。
在认识这个神奇的甜品店老板之前,他从来没想到一块蛋糕还能有这么多讲究,但最终当他听完那一番话走进蛋糕店,想给故人选一块生日蛋糕,他挑中的就是手上这一块。
纯白奶油蛋糕。
“我最近认识个朋友,他说干净的蛋糕衬干净的人……阿辛,生日快乐。”
何剑秋在雨里给故友庆生,他唱完生日歌,将蛋糕放在坟前,很快,有雨滴打在蛋糕上,奶油渐渐化了,就像是被人舔掉了一角一样。
这场雨来得快去的也快。
下山的时候,雨已经停了。
何剑秋回去送伞,守陵人到底忍不住好奇:“何队,您今天怎么突然有空过来了?之前您不是一直很忙吗?”
何剑秋笑道:“我今天请假了……家里有点事,想过来和他说一声。”
“有事?”
“人生大事。”
何剑秋没有多说,眼看白央又发来三四条催促的微信,他匆匆上了车,掉头就往市区赶去。
很显然,命运摆在每个人面前的难题都不一样。
虽说山城支队的何副队顶着一个鬼见愁的响亮名号,年纪轻轻就已经因为工伤“退过一次休”,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都无可挑剔,但是,在个人情感问题上,鬼见愁难得也有发愁的时候。
雨过天晴,是渝江难得一见的秋高气爽,何剑秋一路飙进来福士,他的卡里存着刚发的工资,还热乎着,但今天何队长却已经想好要怎么把它们花光。
柜台上的销售员看他面相,只当他是刚工作不久,上来推荐了几款价格相对不高的对戒,却不想何剑秋大手一挥,苦笑着摇头:“我这是要复婚,别太磕碜,让我有点胜算……至少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吧。”
“您……您都复婚啦?”
销售员难以置信瞪大了眼,满脸写着现在的年轻人玩得是花,她上下将何剑秋打量了几个来回,最终拿出了几只闪瞎人眼的款式:“要是复婚……这几款都是之前一些太太来亲自选的,买回去之后现在都生三胎了。”
“生孩子也不是我生,就随她吧……现在她只要能点头我就烧高香了。”
何剑秋满脸头疼地盯着眼前的一堆钻戒,罕见得手足无措起来。
要说山城鬼见愁上半辈子什么没见过,风里来雨里去,鼻子比狗还灵,有时光闻一闻就能抓住毒贩,但是,要论挑戒指的经验,何剑秋的知识储备量大概还比不过手底下的实习生。
毕竟,上一回结婚,戒指是雷虹买的,婚也是雷虹求的,认真想想,山城鬼见愁觉得自己这回其实应该算“头婚”。
“您有觉得合适的吗?”
戒指的价格不便宜,销售员的态度也逐渐热情起来:“您长得这么帅,妻子也一定很漂亮吧,既然是复婚,要不您和我说说你们之前的婚戒长什么样,我帮您推荐推荐类似但更好的款式。”
“呃,之前……”
何剑秋犹豫了一下,他其实也想过要参考之前的婚戒,但是——
无论怎么看,雷虹之前买的婚戒看上去都像是两个钥匙圈。
当年雷虹的原话是:“你都答应我的求婚了怎么都得娶,反正现在我俩工资都不高,就省省吧,把钱留着之后过日子,柴米油盐避孕措施都要钱,可比这玩意儿重要。”
然后,他俩就把那俩钥匙扣戴了十年。
见他不说话,销售员再次改口:“或者……您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,她的性格和爱好,我也可以帮您参考参考,毕竟,之前这么多来买戒指的,肯定有人和您太太的喜好相似。”
“怎么认识的,性格和爱好……”
何剑秋隐约觉得这种盘问方式有点熟悉,但现在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,为了尽快赶去黄粱一梦完成白央的“大计划”,他必须得立刻做出决定。
于是,山城鬼见愁这回仔细想了想,最终,他开口认真说道:“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