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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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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」

承欢说:「真没想到弄个窝也这么难。」

「全世界大城市均不易居。」

「可是人家租金便宜。」

毛咏欣纳罕问:「人家是谁?」

承欢一副做过资料调查的腔调,「像温哥华,六十万加币的房子只租两千二。」

「你这个人,那处的一般月薪只得三四千元!」

承欢吃惊,「是吗?」

「千真万确,我一听,吓得不敢移民。」

承欢感慨,「世上无乐土。」

「买得起不要嫌贵,速速买下来住,有瓦遮头最重要,进可攻退可守。」

「毛毛你口气宛如小老太婆。」

毛咏欣冷笑一声,「我还劝你早日跟我多多学习呢,瞎清高,有得你吃苦,才高八斗,孝悌忠信有个鬼用,流离失所年后,也就形容猥琐,外貌憔悴。」

承欢有点害怕,她怔怔地盘算,照咏欣这么说,世上最重要的事竟是生活周全。

毛咏欣见她面色大变,笑笑说:「你不必惶恐,你处理得很好。」

「我从来不懂囤积投资炒卖什么。」

「可是你有个知情识趣的祖母。」

承欢笑出来。

父母开始收拾杂物搬家,承早看了摇摇头,发誓以后谨记无论什么都即用即弃。

承欢大惑不解,「妈,你收着十多隻空洗衣粉胶桶干什么?」

麦太太答辩:「你小时候到沙滩玩就是想要胶桶。」

「妈,现在我已经长大,现在家中用不到这些垃圾。」

「对你们来说,任何物资都是垃圾,不懂爱惜!」

麦来添调解,「五十年代经济尚未起飞,破塑胶梳子都可以换麦芽糖吃。」

承欢大奇,「拿到何处换?」

麦来添笑,「自有小贩四处来收货。」

「真有此事?」

「你这孩子,你以为这城市一开埠就设有便利店快餐店?」

麦太太说:「那时一瓶牛奶一隻麵包都有人送上门,早餐时分,门口有卖豆浆小贩。」

「那倒是场面温馨。」

麦太太说下去:「穷得要命,一块钱看得磨那样大,我还记得一日早上没零钱,父亲给我一块钱纸币,嘱我先买一角热豆浆,购买方式十分突奇,他有一隻壶,里边先打一隻生鸡蛋,拎着去,浇上豆浆,回到家鸡蛋刚好半熟,十分美味——」

承欢奇问:「一隻鸡蛋?」

「他一个人吃,当然一隻蛋。」

「小孩吃什么?」

「隔夜泡饭。」

承欢骇笑,「这我不明白了,把女儿当丫环似支使出去买早餐,完了他自己享受,小孩子反而没得吃。」

「正确。」

「外公这个人蛮奇怪。」

麦太大道:「你听我说下去,我自小就笨,一手抓着一块钱,另一手拎着壶,一不小心,竟摔了一交,壶倾侧,我连忙去看鸡蛋,蛋白已经流了一地,幸亏蛋黄仍在,连忙拾起壶,心突突跳,赶到小贩处,要一角钱豆浆,小贩问我拿钱,我说:『我不是给了你一块钱?』小贩说没有,我吓得头昏眼花,连忙往回找,唉,果然,那块钱仍在路边居然还在,原来拾鸡蛋时慌张,顾此失彼,把纸币失落。」

「可怜。」承欢嚷,「彼时你几岁?」

麦太太微笑:「九岁。」

「怎么像是在晚娘家生活?」

麦来添讶异,「我从来没听过这故事。」

他妻子说:「因我从来不与人说。」

「一切都过去了,妈妈。」

「你且听我说完。」

「还有下文?」

「我把豆浆提回家中,如释重负,谁知我父亲吃完早餐,眼若铜铃,瞪着我骂:『鸡蛋为何只剩半隻?怪我偷吃。」

承欢愣住。

麦太太轻轻说:「我一声不晌,退往一边,几十年过去了,我没有忘记此事。」

承欢大惑不解,「可是你一直照顾他,直到他去世。」

麦太太点点头,「常骂我穷鬼穷命,讨不到他欢心。」

承欢更加不明白,「为何要他欢喜?」

麦来添笑笑,「承欢你不会了解,那是另外一个世界。」

承欢吁出一口气,「爸,多谢你从来不叫我替你买早餐。」

麦太太笑,「他天天替你买薯条,我们这一代最吃亏。」

麦先生说:「儿童地位是日渐提升了。」

「还有许多黑暗事。」

麦先生劝说:「算了,小时总由他养活。」

承欢摇头,「叫小孩去买早餐,真亏他想得出来,他的口福比小孩的自尊更重要。」

麦太太终于说:「这些塑胶桶无用,丢掉吧。」

环境好了,垃圾房什么都有,整件傢俱,冬季用过的尼龙被,统统懒得收,扔掉第二年重买,人人如此,不觉浪费。

一直到第二天,承欢犹自不能忘记母亲童年时那隻鸡蛋。

她问好友:「毛毛,你会不会叫孩子出力你享福?」

毛咏欣说:「所以令堂脾性怪些你要原谅她。」

承欢嘆口气,「我从未想过会不原谅她。」

承欢自己的小公寓也布置好了,她回辛家亮的家去拿东西。

自然预先知会过屋主,去到那里,发觉物是人非,承欢坐在床沿,无限感慨。

若不是母亲节外生枝,推延婚期,两人一早就出发去度蜜月了。

母亲其实亦秉承外公那一套,只不过她没有叫女儿去买早餐,她叫儿去办酒席,都是违反子女意愿施展父母特权牺牲孩子使自己得益。

承欢轻轻对自己说:「我不会直接或间接左右子女。」

发完誓心中舒服不少。

她拎起行李,刚想走,有人按门铃,原来是辛家亮。

他特来招呼她,「喝杯茶。」

家丽买了许多柠檬香红茶包,此刻还是第一次用。

家亮斟了一杯给承欢,忽然有点落寞,「现在,」他说,「我是一个有过去的男人了。」

承欢笑得落下泪来。

她安慰他:「不要担心,某同某,各离婚三次与两次,在社交场所照样受欢迎。」

「家母已往伦敦去小住。」

「你们辛家倒是喜欢雾都。」

「比北美洲几个城市略有文化。」

「辛伯伯好吗?」

「他已完全康復,外貌与衣着均被朱女士改造得十分年轻。」

承欢莞尔,这是女性通病,男人在大事上影响她们,她们便在小事上回报。

「她可有叫辛伯伯染髮换牙?」

「都被你猜到了,摆布他一如傀儡。」

「言重了,她也是为他好,打扮得年轻点无可厚非。」

辛家亮说:「印刷厂生意好得不得了,最近有份新报纸出版,已与他签下合同。」

「那多好。」

辛家亮旧调重弹:「可是辛志珊往后的财产,都与我无关了。」

承欢没好气,「你再说这种话,我必与你绝交。」

「对,你从来没看得起过我。」

「神经病。」

辛家亮微笑,「仍然肯这样亲昵地骂我,可见还是有感情。」

「来,帮我把箱子扛下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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